香洲区
1.在香洲区居住期间,荣获市级或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珠海好人”,香洲区“香洲好人”、“杰出义工领袖”、“金牌义工领队”、“个人志愿服务金奖”荣誉称号的,积100分。同类荣誉只计算1次,不累计加分。
2.经珠海市推荐,荣获全国或广东省“无偿献血奉献奖”的:金奖积100分,银奖积 75分,铜奖积 50 分,以获得的最高等级计算积分。
3.珠海市“星级志愿者”、珠海市“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一星志愿者积1分、二星志愿者积3分、三星志愿者积6分、四星志愿者积 10分、五星志愿者积15分,此两项不重复、不暴加算分,以获得的最高等级计算积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的退役军人积15 分。
斗门区
1、荣获珠海市(斗门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珠海好人”、“斗门好人”、“最美志愿者”的,加100分。
2、参加珠海市无偿献血的,加15分,该项不累计。
3、参加斗门区内志愿者服务一星加1分,二星加3分,三星加6分,四星加10分,五星加15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退役军人加30分。
5、参加斗门区新市民文明素养培训一次性加2分。
金湾区
1.荣获市级或以上“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五一劳动奖”“三八红旗手”“珠海好人”的,加100分。荣获区级“道德模范”的,加50分。荣获“金湾好人”“最美金湾人”和区级“十佳志愿者”的,加20分。荣获区级“优秀志愿者”的,加5分。以上荣誉称号加分项按所获最高奖项计算分值,不重叠、不累计加分。
2.广东省“星级志愿者”:在金湾区参加志愿服务的一星志愿者加1分、二星志愿者加3分、三星志愿者加6分、四星志愿者加10分、五星志愿者加15分。珠海市“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一星加1分、二星加3分、三星加6分、四星加10分、五星加15分。以上两项按所获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叠、不累计加分。
3.经珠海市推荐,荣获全国或广东省“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加100分、银奖加75分、铜奖加50分,按所获最高等级加分。
4.退役军人服役年限加分:服役每满1年的,加5分;超出部分不足6个月的,按半年计分;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按已满1年计分。服役期间荣获个人一等功的加100分,荣获个人二等功的加60分,荣获个人三等功的加30分。
横琴新区
1、荣获我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珠海好人”的,加100分。同类荣誉只计算1次,不累计加分。
2、珠海市“星级志愿者”、珠海市“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一星志愿者积 1分、二星志愿者积3分、三星志愿者积6分、四星志愿者积 10 分、五星志愿者积 15分,此两项不重复、不叠加算分,以获得的最高等级积分。
3、在横琴新区居住、依法退役的退役军人,加30分。
备注:高新区、鹤洲新区的内容小编正在持续更新中~着急的话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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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本办法的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报名时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可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本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公办学位。报名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持有香洲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视为无效申请。报读小学一年级的须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须为当年小学应届毕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