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宁波医保报销标准

时间:2024-02-28 21:32:48
宁波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宁波医保报销标准

宁波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待遇

自负段标准为:45周岁以下900元、45周岁(含)以上至退休600元、退休人员300元。待遇具体见下表:

  

参保人员在救护车上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的院前急救费等医疗费,按医院级别享受相应的门诊医疗待遇。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参保人员进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治疗时,不使用当年账户资金,由医保统筹基金直接支付92%,个人承担8%。

住院待遇

  

大病保险待遇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

门诊报销

成年居民、婴幼儿及各类学生参保后,门诊医疗待遇具体见下表:

人员类别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
婴幼儿及各类学生、成年居民4000元(含)以下4000元以上
社区医院就医个人自付40%,基金支付60%;
三级医院就医个人自付70%,基金支付30%;
其他医院就医个人自付55%,基金支付45%。
个人自付

住院报销

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计算,起付线以下部分全部由个人自付。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共同分担,具体见下表:

人员类别住院医疗费(年度内累计计算),封顶线以上基金不再支付
起付标准以下起付线至4万元(含)4万元至封顶线(含)封顶线
成年居民医疗费在起付线以下部分由个人自付,起付线额度:
三级医院1200元;
其他医院600元;
社区医院300元
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80%;
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70%,其余由个人自付
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85%;
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75%,其余由个人自付
30万元
婴幼儿及各类学生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85%;
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80%,其余由个人自付
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90%;
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85%,其余由个人自付
30万元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待遇享受人员住院时不设置起付线。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具体项目有以下9类:(1)恶性肿瘤治疗(指门诊就医中发生的化疗、放疗、内分泌特异治疗、细胞免疫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相关费用,及与恶性肿瘤治疗相关的药品、手术、检查费用);(2)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3)器官、组织移植术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术后抗排异治疗;(4)双相情感障碍、中重度阿尔茨海默症(老年痴呆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专科治疗(这10项精神类特殊病种应在有特殊病种治疗资格的精神病专科医院、三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科、县级或行政区区级综合性医院的精神病专科就医);(5)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6)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7)血友病治疗;(8)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治疗;(9)癫痫治疗。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医疗待遇限于门诊治疗形式。参保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每次门诊特殊病种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计算,具体见下表:

人员类别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医疗费
婴幼儿及各类学生、成年居民25万元(含)以下25万元以上
成年居民个人自付30%,基金支付70%;
婴幼儿及各类学生个人自付20%,基金支付80%。
个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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